![]() |
||||
招标公告 [2017-07-19] | 发布人:管理员 | 浏览次数:623 | ![]() |
![]() |
一、项目内容 电梯限速器校验项目。 二、项目地点 项目地点:长春理工大学东、西、南三个校区 。 三、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1、招标文件领取日期:2017年 7月 19 日至21日12时,并进行现场踏查。 2、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(即开标时间)为 2017 年 7 月21日14时,地点为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会议室。 3 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递交投标文件需密封处理,否则不予受理。 四、报名要求 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国家法律规定,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的企业。 2、报名时持营业执照副本,税务登记证副本;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》(电梯)安装、改造、维修C级(含)以上资质。 3、持具有国家计量检测单位颁发的电梯限速器测试仪校准证书。 4、报名人为法人本人,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报名人非法人本人的,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法人授权委托书(签名、盖单位行政公章)。 5、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。 6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 五、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: 1、投标文件真实性声明函(提供原件)。 2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。 3、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。 4、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》(电梯)安装、改造、维修C级(含)以上资质。 5、具有国家计量检测单位颁发的电梯限速器测试仪校准证书。 6、投标代表为法人代表的,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投标代表非法人代表的,需提供“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”原件(报价文件格式)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六、评标办法 本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,一次性报价,用密封袋密封,否则报价无效。不接受高于项目造价投标。 七、项目造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5000元。 八、项目工期及要求 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。符合电梯限速器校验总则及技术规范要求。 十、联系方式 联系人:卢元朔 联系电话:85582558 地址: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|
||||
上一篇文章:暴雨预警通知 下一篇文章:招标公告 |
主办: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 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邮编:130022 本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维护 |